From percy
总是难忘之lostman
好吧,我终于要开始写碧碧了.
我之所以迟迟不肯动笔,不是因为他的那些情书其实我并没有多大兴趣去看,也不是因为他长得比我帅而产生的嫉妒感,更不是因为我几乎没有在实况上赢过他,而是因为,对于这样一个近乎神一般存在于我记忆中的人物,我总是害怕写的不好而砸了我的名声.
之所以会有神那样的错觉,是因为他那传奇般的人生直接或间接的改变了很多人的人生观,我,便是受害者之一.
在我心中最接近神的有三个人,一是沙迦,二是乔丹,第三个就是碧碧.看到这里,我可以肯定已经有人要笑出声或者吐出某种物体了,而我不一样,我在写这些东西的时候一直在咽口水.
因为我想起了美味的虾.
在我印象中,碧碧应该是灵动活泼,栩栩如生,神韵充盈,用淡墨掷笔,绘成躯体,浸润之色,更显虾体晶莹剔透之感;以浓墨竖点为睛,横写为脑,落墨成金,笔笔传神;细笔写须、爪、大螯,刚柔并济、凝练传神.哦,不好意思,这是写齐白石画虾的.不过也差不多,因为写他的的确确要像齐老画虾那样费神费力,而且碧碧本来就长得像虾,这是他给我的第二印象.而他给我的第一印象,便是老蒋轻启朱唇呵气如兰而出的那句让我魂飞魄散的"隔壁".
"隔壁,今天下午是不是要去操场丫."站我旁边穿着迷彩服的老蒋对着我身后说.我带着想看看老蒋隔壁究竟是一个什么样慧质兰心的天仙MM的迷惑转头望去,这一望不要紧,直接把我吓得魂飞魄散.
因为我看见了一具只有在魔幻世界才能看到的白骷髅.
从此我一直不敢接近老蒋.我想有这么一具骷髅当隔壁的女孩大概是像赵敏一样的神奇女子罢.直到多年后才明白伊唤他为"隔壁"的原因是他叫罗碧,而我的听力,刚好很有问题.
如果只写到这里的话,你并不能看出他有多么的传奇.嗯,是的,他之所以传奇,全是因为他是一个流氓,一个不折不扣的流氓.
流氓有两种,一种便是像刘邦一样的痞子,另外一种便是我仰慕的韦小宝一样处处留情的流氓.碧碧的传奇之处在于,他成了第三种流氓的祖师爷.像刘邦一样痞子气却从未失去兄弟,像小宝一样风流成性却从没有一个女人为之动情.
跟他人生一样传奇的还有两样东西.其一是他在某节英文课上挥毫而作的一篇作文.
我还记得那篇作文给我幼小心灵带来的巨大震撼力.内容我已经记不太清.隐约还停留在脑海的是情节.他,碧碧,她,某人,它,bed.你应该可以理解经历高中封闭式教育之后的大一男生看到"summer,bed,&he,she"组合而成的隐晦而嘈杂的英语作文之后的心情.我当时是身上的某部位充血了.哦,别误会,是脑门充血了.但是我肯定,我们可爱的英文老师不会理解这种心情.因为她直接给了碧碧不及格.为此我忿忿不平了一个学期.
其二是他给美女Sophia写的一封情书.
我根本没看到那封信的内容.因为他在寄给Sophia后发现Wed已经捷足先登便在弘博的收件处守株待兔了几天直接自己拿回信扔了.由此我们可以看见爱情给GDP带来的巨大影响力,虽然只是一封信封和一张信纸所带来的利润.
好吧,我承认我只想写到这里了.这样一个传奇人物,我想还是让后人评说比较好.不过我觉得,像这么一个将神和流氓结合的如此完美的人物,人们是会永远记住他的,就像高逑,就像刘瑾,就像李莲英.
我
丙戌年三月初二

